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魏海琼律师解答:自2004年4月26日起 ,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应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在取得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