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正加速:不因局部的暂时的困难所动摇
——地方政府职责明确,“政府主导”方式探索创新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随着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与市场各自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分明。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政府主导”的思路更为清晰,政府承担的责任也更为明确。 去年以来,各级财政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为了帮助中西部地区缓解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中央财政加大补助力度。2009年,对西部地区补助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补助300元/平方米,辽宁、山东、福建省的财政困难地区补助200元/平方米。 记者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重庆已将今年的10.6亿元中央投资和2.66亿元地方配套投资全部分解下达,目前已开工建设56个项目。今后3年,该市财政将再安排配套资金12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10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亿元。 此外,各地还通过发行地方债、政府担保的低息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住房保障就是政府的责任。”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说,“这部分支出不应该看成财政的负担,即使有负担,也是财政必须承担的。” 除了保障资金投入,各地政府正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府主导”的具体方式。 青岛市近年组织深入每家每户的住房普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国第一个以“地、楼、房、户”为基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动态地统计分析全市的住房保障需求,动态反映住户家庭情况的变化,实现“两级管理、三级审核”的网上运行,为今后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便利。 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从立法上规定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保障资金来源等,并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对骗取保障优惠的行为将予以严惩。专家认为,厦门这部《条例》出台,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更具权威性和连续性,为我国住房保障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当然,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一步。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为任何出于小群体利益的议论所动摇,不因局部的暂时的具体困难所动摇。 据了解,在《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在内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3年工作规划》。同时,全国人大已经启动《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 (王 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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