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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房企“抗法”凸显房企傲慢
发布时间:2011/6/29 15:07:43
来源:金融时报
  

  12家房企,罚款363.5万元!

  当发改委日前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房企开出如此“罚单”后,人们从中读到的不是违规者付出代价的“惊人”,而是12家房企敢于挑战法律法规的傲慢。

  傲慢是需要底气的,不过这些房企确实底气十足。保利、中粮、金地、中海……看看这个豪华阵容中,不仅有大型上市房企,更有名头响亮、背景深厚,本该做房企表率的央企,人们就不难想象,这些可以玩转乾坤、本领通天的房企,他们在法律法规面前有多傲慢。

  也不能都怪房企们傲慢。

  想想吧,363.5万元,分摊到12家房企身上,平均一家也就30万元,处罚原来就是这样?更令人惊诧的是,广州市物价局24日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信华花园、黄埔花园、碧桂园·豪园、百荣园和在楼房销售中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共10个楼盘开出的“罚单”中,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4个楼盘的拟处理意见竟然是“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既然罚款“微不足道”得让见惯了暴利的房地产商都觉得“少得可怜”、“不好意思”,既然“严厉”处罚的底牌“不过如此”,既然违规获得的收益远胜于罚款,既然法律法规几乎形同虚设、可以视而不见,房地产商凭什么不去公然“抗法”?

  不要指望一些房地产商“血液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也不要指望一些房地产商拥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或者自觉自愿地做一个守法的企业公民。在他们眼里,唯利是图是不变的法则。为了追逐利润,弄虚作假、偷梁换柱、欺诈蒙骗、坑害购房者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以至于,即便从5月1日起刚刚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一些开发商眼里也早成了一堆不屑一顾的废纸:从法规执行之日起,这些开发商就压根儿没想去执行新规。在他们看来,屡试不爽的过往经验告诉他们,明目张胆地公开“抗法”能有多大的事儿?最多不就是一点罚款么?5000元也好,30万元也罢,拿去就是,谁在乎!

  既然像商品房明码标价这样的刚刚颁布施行的新规,房地产商都没放在眼里,那么,在“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这诸多楼市乱象之外,还有多少监管不到的黑幕或乱象,以及借助这些乱象和黑幕,房地产商发了多少“黑心财”、“昧心财”,也就可想而知了。房地产商从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抗调控,办法很多;现在看来,即使没有对策,他们也不会把政策放在眼里,就像不久前随意涨价的“北京最贵楼盘”一样。因为,在这些房企看来,挑战政策、抗法受罚的成本实在太低,甚至根本不值一提。

  很多人为12家房企“吃罚单”大声叫好。不过,冷静看来,12家房企“吃罚单”对楼市起到的可能不是震慑而是变相的激励和鼓舞作用。更多房地产商从这个看似严厉的处罚结果中,看到的是公然抗法的结果“不过如此”,以至于:没抗法的房企后悔太听话,犹豫观望的房企恨自己抗法不够坚决,已经抗法的房企将会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这种南辕北辙、始料未及的政策效应,或将使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商在制度或法规面前更加傲慢,而楼市调控要想取得预期效果,也将变得越来越艰难。作者: 徐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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