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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买地收受名表 顺义国土局原副局长获刑10年-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帮买地收受名表 顺义国土局原副局长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1/7/2 18:50:36
来源:京华时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原副局长刘宝,帮一公司在顺义区买地,并收受对方花12.53万元购买的积家牌手表。前天,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宝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0岁的刘宝是北京市人,大专文化,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主任,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市二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0年间,刘宝利用担任上述职务,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的职务便利,向潘京萍所在的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推荐了土地资源,并帮助潘京萍分别联系时任顺义区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向英、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书记李丙春购买土地。

  在潘京萍所在公司与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管委会就购买土地达成意向后,该土地经由顺义区储备分中心履行了挂牌手续,刘宝作为该分中心主任行使了审批职权,最终上述土地由潘京萍所在公司购得。

  2009年9月,刘宝收受潘京萍给予的一块积家牌手表,该表购买价格为12.53万元,经鉴定2009年9月实际价17.9万元。2010年8月间,刘宝在得知潘京萍被查处后,将手表上交本单位,并伙同单位纪检人员将上交时间修改为2009年9月,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受审时,刘宝当庭翻供不认罪。市二中院认为,刘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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