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房改造11月完成试点
昨日,全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旧房改造的抗震鉴定本月15日前就将启动。首批4万平方米的改造试点争取提前到11月底前完成。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涉及本市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 据了解,本市1980年前的住宅分为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已售公有住宅和其他私有房屋建筑4种。改造工作也分别确定负责单位。 直管公房由房屋建筑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公房归产权单位负责;已售公有住宅的实施责任主体为原售房单位或现接管单位,无接管单位的已售公有住宅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其他私有房屋建筑的综合改造工程实施主体将是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明的,实际占有人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 近期各实施责任主体就可以申报鉴定项目至区县领导小组。经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批准、招标、鉴定并出具报告后,各区县政府将在9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改造计划上报市领导小组,经审批后纳入年度重点建设工程。 市住建委此前曾发布,全市已经有12处建筑陆续开始试点。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如无特殊情况,各区县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工试点改造。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朝阳区试点工作进展最快,已经完成了设计方案。记者从设计方了解到,朝阳区的试点改造项目为两栋民房,其顶层预计各增加700多平方米、共计16套住房。设计师说,如果加层,改造预计将在64天完成;如果不加层,49天就可以完成施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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