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普通住房成交价标准上调15.9%
记者从江门住建局获悉,从本月1日开始,江门普通住房标准再次进行调整,并继续延续相关优惠政策,与以往的标准相比,这次调整在成交价格上有所提高,达到每平方米7574元。 根据江门住建局发布的信息,市区从今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11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574元。 记者注意到,经过连续多次的普通住房标准政策调整,住房实际成交价也连续上调,其中2005年10月1日定为3008元/平方米。2007年2月1日起为3451.68元,其后每半年调整一次。2010年2月至7月为4834元,8月至2011年1月为5905元,今年达到2011年2月至7月为6533元,这次则上调至7574元,上调幅度达15.93%。 据介绍,按照延续今年2月1日至7月31日普通住宅优惠政策,江门家庭首套普通住房可以享受契税按1.5%征收的优惠;家庭首套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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