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明确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据新华网消息,记者10月4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刚刚出台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对于公租房面向的人群范围,《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有稳定职业,非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办法》还明确了“退出机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承租期内,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或者收入线标准的,及时退出公租房。退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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