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降价补差价”应设保证金
如今,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祭出“降价补差价”的杀手锏,企图打破“低成交困局”。 不过,开发商开出的,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虽然它今天这样信誓旦旦,但最终会不会兑现,则完全没有准谱,说不定今天卖完房子明天公司都没了,购房者找谁补差价去呢? 对此,政府部门不应坐视不管。“降价补差价”其实是开发商对房价下降风险提供的一种担保,用以保证购房者不因现在出手购房给开发商解燃眉之急而利益受损。然而,既然是担保,就不能空口说白话;为防止将来出现经济纠纷,有必要对做出类似承诺的开发商强制要求设立保证金,一旦将来购房者要求兑现承诺,好用此保证金先行支付。这样做,既可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稳定的经济纠纷,也可保障中央调控政策不被开发商以空头支票的形式变相消解。舒圣祥(媒体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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