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一手楼销售提反建议 地建会倡规管
【香港商报讯】记者郭韵婷报道:港府正就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以白纸草案进行公众谘询,地产建设商会(地建会)昨会晤传媒以表明立场,长实(001)、恒地(012)、新地(016)及信置(083)均有派代表出席。地建会表示原则上同意立法,但认为草案内有不少规管条例值得商榷,并向政府提出一篮子反建议。 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表示,地建会支持合理规管一手住宅物业,但认为相关规管应只适用于楼花,而非已落成物业,他解释,一手与二手的已建成物业本质上并无分别,买家均可作实地视察,有足够保障。 倡实用及建筑尺价同公布 地建会亦认为,政府限制一手盘销售价单以实用面积表述,做法有欠公允,容易引起市场混乱。建议实用面积尺价及建筑面积尺价可同时公布于价单中,避免同一项目出现,二手可按建筑面积计价,而一手货尾则要按照实用面积计价的不公平竞争情况。 对于当局忧虑建筑面积难有普遍定义,该会建议,业界可为建筑面积订立统一定义,令实用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双轨并行。而过往较具争议性的公共面积(包括走廊、楼梯、大厦大堂及会所),若要列明每户摊分范围亦属技术上完全可行。他又重申,若当局将二手买卖纳入销售规管,则同意统一使用实用面积计价。 另外,该会促请政府就「误导性资料」及「失实陈述」订立清晰定义。梁志坚认为,销售行为涉及欺诈及罔顾真实情况时,才算犯罪行为,欠缺提供建筑图则等程序失当,则不应定为犯罪。新地代理执行董事周国贤补充,若资料存在误导或欺诈,同意当局加强执法,但当局应就何谓「误导性资料」及「失实陈述」的字眼,有清晰界定,特别是广告方面,避免日后有冤狱发生。恒地执行董事黄浩明亦认为,有必要解释清楚定义,又指个人不会担心因触犯法例而减少参与楼盘销售,反之担心业界及集团销售团队会坠入法律陷阱。 售价变更可予部分弹性 草案又规定发展商任何售价变更(包括减价在内),必须事先更新价单。梁志坚希望,发展商减价出售时,如给予1%至2%折扣,但亦要更新价单,三日后才可出售,令发展商失去回应市场要求的弹性,希望政府考虑给予部分弹性。 此外,对于房委会销售一手物业可获豁免法例监管,该会认为当局未能做到一视同仁,要求相关部门解释。商会亦不明白何故买家签署临时合约后,没收的订金由以前楼价10%降为楼价5%,认为有关做法漠视业界销售成本,亦不足以防范投机者挞订,冀维持原来10%。 梁志坚又表示,商会一直极力反对实施额外印花税(SSD),又指措施实施1年多,政府要进行检讨。因为有部分缴交额外印花税的卖家,是用家而非炒家,商会表示关注情况,会与政府继续讨论,可否更改措施,如业主以低于买入价出售物业时,可以豁免征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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