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档案证明出具费不超300元
本报讯 记者刘媛、实习生陈哲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本着降低用户负担的原则,下调了出具房产、地产档案面积的证明费上限,住宅每份最高由之前的不超过400元下调到不超过300元;非住宅每份最高不超过400元收取。不涉及面积的证明费按每份50元收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 家居装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