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拆迁户重购住房免征部分契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我国的税收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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