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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拆迁户重购住房免征部分契税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国税总局:拆迁户重购住房免征部分契税
发布时间:2012/2/21 15:18:44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我国的税收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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