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障房将设诚信黑榜 有效期最高达十年
广东省法制办透露,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送审稿即日起至5月12日征集立法意见,其中,备受关注的对保障房申请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的内容已被写入条文中。
“办法”明确,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核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20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城镇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予以公布。 “办法”还要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核查申请人有关情况,对不再符合使用保障房资格条件的,收回保障房或者停止租赁补贴。 对于申请租赁保障住房时弄虚作假的,“办法”授权县级以上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并处100元罚款,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行为,除驳回申请并处100元罚款之外,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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