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持续上涨,调控加码预期强烈
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时,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再次释放强烈信号: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有论者指出,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看似没有太多新意,但在会后新闻稿的表述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内容:“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
动态 一线城市或出细则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随着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项政策措施出台,相关部门正紧锣密鼓启动准备工作。近期多个部委和机构纷纷召开会议,总结调研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对楼市调控做出部署。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一线城市相关部门也在加强市场分析,并提交市场报告,为新政出台提供依据。 业内人士认为,此前提出的五项措施,在房屋限购、房产税试点、保障房建设、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方面暗含了加码空间。随着房价持续上涨,调控加码预期强烈,近期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可能出台细化政策。 国土部强调“市场配置” 早有论者指出,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看似没有太多新意,但在会后新闻稿的表述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内容:“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国五条”前所未有地强调供给,明确了住房用地供应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供地的硬性指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详细】 新闻回顾 “国五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政策内容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 会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要求制定年房价控制目标 会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会议要求,已经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详细】 专家解读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 此次出台的“国五条”表明限购城市扩容将再所难免。政策明确,未实施限购的城市若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此前各城市是否进入限购名单由省级政府自行决定。陈国强指出,此次“国五条”的新提法,意味着更大范围的城市将入列限购名单。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 这是继2011年调控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全面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虽无实质性措施,但部分条文在地方政府后续执行过程中会抑制楼市最近出现的上涨苗头,对市场心理影响会比较大。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 从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工作内容看,所谓的新政,毫无实际“杀伤力”,并且缺乏具体的新政策规定,基本是老话重提。与三年前的调控思想相符合。一则房产税扩容的不确定,无时间安排表。二则价格控制目标前年开始就存在,到目前已经名存实亡。再者稳定房价的问责制,或者是约谈制,根本不是调控政策,是行政措施,但是很难起到效果。所谓的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如空话,没有实际的约束力。虽然强调限购不放松,但是没有提到扩大城市范围,显然作用不大。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 对于一些原来执行限购宽松的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省会城市,“统一要求”将使其调整方案,进一步收紧。【详细】 相关 二套房贷收紧预期增强 近日,关于房贷政策收紧的传闻继续满天飞,并在国务院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后进一步发酵。周二网上出现一条消息指“近期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出台,目前待选方案有两种 二套房七成首付+贷款利率为1.3倍 ,实施时间仍未确定。”此前一条消息引发了对二套房贷收紧的强烈预期,消息更一度使得资本市场中地产股纷纷下跌。【详细】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 家居装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