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我国开征遗产税时机成熟 将缩小贫富差距
据报道,今日上午,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均已成熟。 报告指出,遗产税作为财产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维护市场平等竞争,鼓励后代自强自立,缩小贫富差距,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作用。对遗产征税国家多是当今最具效率和竞争力、科技领先的国家,其GDP总量占到全球总量的70%以上。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税收,包括对遗产总额课征的遗产税,以及对继承人取得遗产收入课征的继承税。遗产税制度是市场经济主流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产税。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始于1598年的荷兰。继荷兰之后,英国于1694年,法国于1703年,美国于1788年,意大利于1862年,日本于1905年,德国于1906年相继开征了遗产税。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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