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回应"拆迁房占道3年"称不迁就无理要求
昨日,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对“老房占据新路六车道”作出回应称,因买卖农村宅基地房纠纷,加上被拆迁人要求过高,影响了房屋拆迁。市政管委同时表示,将加快解决问题,腾路还路于民。 近日,朝阳区曙光西路几栋平房占据马路3年未搬一事,被网友发帖曝光。
昨日,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称,阜通东大街道路红线内滞留户属代征地拆迁,此拆迁项目由北京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拆迁工作于2003年底正式启动。 该工作人员称,拆迁期间,因滞留户买卖农村宅基地房产生纠纷,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在法院作出判决,但诉讼影响了拆迁进程。在拆迁过程中,因两个房屋权属人条件过高以及6个原买房人被判定“有房时搬离”而长期滞留。在此期间,拆迁人一直做被拆迁人的工作,但不能满足被拆迁人的过高要求。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政府将加快推进滞留户搬迁工作,保护其合法诉求。不迁就无理要求,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按程序解决,腾路还路于民。 昨天,房主张长福的妻子回应称,他们确实有宅基地房纠纷,但法院早已下判决,因此诉讼并未影响拆迁。在此期间,拆迁公司确实多次派人来了解情况,但未提赔偿事宜。 本站编辑:商海浪子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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