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不动产松闸 比例设定不得超过10%
搜狐焦点网获悉,8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在月末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可以投资房地产,但投资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10%,同时也不能参与房地产开发。 据悉,《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此外,对于险资参与房地产开发行为,《办法》明确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相关链接: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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