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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不动产松闸 比例设定不得超过10%-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险资投资不动产松闸 比例设定不得超过10%
发布时间:2010/8/6 11:05:18
来源:搜狐焦点网
  

  搜狐焦点网获悉,8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在月末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可以投资房地产,但投资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10%,同时也不能参与房地产开发。

  据悉,《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规定: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此外,对于险资参与房地产开发行为,《办法》明确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相关链接: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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