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已不再向第三套房发放,第二套房也提高了门槛
“曲线房贷”——利用房屋抵押贷款买房的方法,今后也行不通了。记者从多家商业银行获悉,抵押贷款已不再向第三套房发放,同时对第二套房也提高了门槛。 房地产新政实施后,北京市宣布执行“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上浮”、“停止向第三套房发放购房贷款”等一系列政策,少数购房人找到了一种“应对之策”:用已购的无贷款房产作抵押,获得抵押消费贷款,然后全款支付新购房屋的房款,每月还抵押贷款。
这种被称为曲线房贷的买房方式,如今被堵。记者今天上午致电建行、农行、北京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并从京城个贷机构采访了解到,京城各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已向第三套房说不。同时,对于第二套房的政策,也已和住房按揭贷款保持一致,至此,贷款买房应对新政不再有“漏洞”可钻。 记者从招商银行、深发展银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如今申请抵押贷款,银行也会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来甄别借款人的新购住房。 即假设一位申请人已有一套房产和一次房贷记录,再申请抵押贷款买房就会被判定为“第三套房”。而一旦判定为第三套房,银行就不会给申请人发放这笔抵押消费贷款。 专家分析 抵押贷款已无“比较优势” 个贷机构伟嘉安捷相关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在抵押消费贷款政策未收紧前,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成数是没有用途方面限制的,只要是银行认可的贷款用途,如购房、购车、留学、装修等,都可以最高贷到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贷款利率通常为基准利率,贷款年限通常最长为20年,也有银行采用抵押物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40年的计算方式。这样算来,使用抵押贷款购买二套房,与收紧的普通房贷相比,有很大的“比较优势”。 而如今,抵押消费贷款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也开始按照同等水平的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来执行,这就“消灭”了上述抵押贷款的“比较优势”。 案例详解 假设一位借款人想买一套价值120万元的“第二套房”,并将一套评估值为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如果申请普通房贷,首付要至少60万(房款的50%),利率还要基准利率的1.1倍。 按照原政策申请抵押贷款,可获得评估值的70%,即70万元的消费贷款。即“变相首付”50万元(120万-70万)即可买房,利率最低还可以申请到基准利率。 但如今抵押贷政策收紧后,这位借款人只能按照“最高50%”的第二套房借款政策申请抵押消费贷款,最多只能获批50万元贷款,即“变相首付”至少要70万,比普通房贷还高了。同时,利率也是基准利率的1.1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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