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未见“二套房”字眼改善型自住房首付降低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统一部署,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原为1.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按现今政策,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近日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应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关键词耐人寻味“改善型” 新政中,有一个词引起业内不同理解———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是否是指我们所说的“二套房”? 业界认为,“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如果包含二次置业的话,新政带来的优惠就更加明显,如果不包含,则是优惠得有限。因为从去年开始的“二套房”政策,是调控楼市的最猛一帖“药”。银行业有关人士受访时质疑,如果是将“二套房”纳入此政策,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消息中有关字句有冲突。人行网站消息标题和内文第一条就强调,优惠政策是针对“首次购房”的。 ■解读 购房100万省税费5500元 市民原先购买一套总价为100万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所需承担的税费是:契税100万×1.5%=15000元,印花税100万×0.05%=500元,合计税费15500元。政策调整后,市民可节省5500元税费。 由于土地增值税主要针对二手房交易,需要结合不同的增值情况套用不同的税率,业内人士表示,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多则可以为购房者省去数千元。 贷款40万20年少还12万多 按照今年10月9日以后实施的最新利率,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7.47%,根据新政降为5.229%。 以购买总价为50万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为例,最低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为20%,这样首付款只需要10万元,剩下40元的贷款按照20年贷款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月供为2690.69元,利息总额为245764.7元。而如果以7.47%的正常利率计算,月供为3215.04元,利息总额为371609.4元。新的政策可以使该商品房的购房者每月节省524.35元,利息总额可节省125844.7元。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郑佳欣 (《南方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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