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禁房企直接收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0月25日下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 办法规定,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由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台。 北京中原认为,这一政策可以说是二次调控来的又一个重磅政策。相比之前的金融政策、交易环节政策,预售资金监管将直接、沉重地打击开发商,这也可以说是从4月份调控以来对开发商影响最直接的一个政策。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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