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财务总监受贿百万被捕
担任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廖某收受许某100万元贿赂。海淀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廖某批捕。 2006年,廖某就职的房地产公司欲将旗下一项目转让,但因此项目已抵押给某建筑集团,公司无钱支付建筑公司的抵押款,导致项目无法进行转让。此时,另外一家建筑集团的许某表示他可以帮助办理抵押过户,但要收500万元咨询费。双方达成协议,项目顺利转让。许某随后找到时任该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的廖某,要求支付咨询费500万元。廖某表示公司财务紧张等账上有钱后再支付。许某为尽快拿到钱,表示如果廖某能够在短时间把500万元支付给自己,就给廖某100万元作为酬谢,廖某当即答应。几天后,拿到500万的许某便给了廖某两张50万的支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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