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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圈定地产商"红名单":仅向16家央企放贷-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监管层圈定地产商"红名单":仅向16家央企放贷
发布时间:2010/12/7 10:2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天(12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央企名单,建设银行相关人士昨天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发放贷款,但他拒绝透露关于贷款名单的详细情况。

 

  根据媒体披露,目前多家银行已经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而此前下发的存量贷款也要及时回收,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名单9月已下发

  中国银监会相关人士昨天表示,为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贯彻《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要求,今年9月,银监会曾向银行下发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要求银行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昨天某银行人士表示,银行已经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红名单”,要求分支行对名单中所列示的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授信额度,对除了16家之外的房地产央企,存量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尽早回收。存量到期收回的,项目贷款无法续贷。原则上不得对16家以外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有银行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此外,对于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一旦资金回笼出现紧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事件、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贷款和贷款展期。

  央企退出缓慢

  今年年初,央企频繁制造“地王”引起监管层注意,3月18日,国资委下发通知勒令78家央企退出地产投资,然而截至目前仍有71家央企未见退出“非主业地产”。

  据国资委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位列清退名单的78家央企旗下共有房地产子公司227家,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公司数量的60%,资产总额占比15%,销售收入和利润占比为15%和7%。现在距离今年3月国资委发出的“清退令”已过去9个多月。目前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昨天表示,最近银监会做过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压力测试,现有测试结果显示,银行能够承受房价下跌10%到30%之间的风险。他强调,虽然银行利润会减少,其抗风险能力仍具备,但若事情真正发生,还需其他配套应对办法。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更注重控制银行风险,尤其是存量贷款结构和新增信贷量方面。其一,经济结构调整涉及对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的整合,企业如被淘汰,存量贷款结构将发生变化;其二,要按“十二五”规划要求,把信贷重点放在节能减排、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与创新,以及民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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