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终审公示 不见财产收入信息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在历时12个月的初审、复审、终审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结果开始公示,相应名单在前晚悄然出现在市住建局官网。南都记者统计,终审结果5293户过关。相比复审结果,有1092户在终审中被剔除。主管部门隐晦提到,部分申请者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目前该部门正在对一些过关者拥有的车辆进行评估。 终审公示是此轮保障房受理审查的最后一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最终公示的内容里,并没有通过者的财产和收入信息。这被一些市民指责为掩人耳目,公示“走过场”。 有街道办并未公示 前晚,深圳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了终审结果情况。但直到昨天下午,仍有一些街道办并未挂出终审结果。在园岭街道办的公告栏上,南都记者看到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终审结果的情况公布。适逢元旦节假日,南都记者没有联系到相关街道办做解释。 根据南都记者从市住建局公布的名单统计,终审结果共有5293户过关。对比复审过关6385户,终审通过率约为82.9%。过关率相当之高。此次公示增加了“终审结论”一栏,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区别。南都记者粗略统计,此次的绝大部分通过者都获准“同意购经济适用住房”。 部分申请者转移财产 可以计算出,共有1092户复审合格者在此次终审中被剔除。市住建局介绍,终审不合格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将由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发出审核不合格通知书。若申请人对审核不合格决定有异议的,可于2011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间向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情况将另行公示。 在复审公示之际,南都报道曾提出为什么不处罚相关违规者。此番,主管部门规定,对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处罚。但遗憾的是,主管部门只在通告中隐晦提到,部分申请家庭(单身居民)由于存在与低收入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不匹配的转账记录而被判为不合格。至于具体的相关违规情况以及处罚措施并未透露。 而在去年7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多处明确提到,政府部门必须公布调查核实结果。 正对过关者拥有车辆进行评估 桃源村三期“豪车门”事件之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保障房申请者拥有车辆的问题。在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者中,也有是车主的。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介绍,对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拥有的车辆正在进行价值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另行通知。 终审公示属于深圳保障房“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最后一关,也就是说只要终审公示无异议,相关人员即拥有购租保障房的资格。不过,主管部门仍未公布房源,只是提醒说,本次保障性住房的选房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将通过快递送达。 不公布财产收入被指回避焦点 在此前初审、复审公示中,均有过关者填报的“2008、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资产”两块内容。也正是这两块公示的信息引起社会各界诸多关注。如在初审和复审公示中均出现的众多过关者“零资产”现象,此外还出现收入情况填报很低甚至不符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在这次终审公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公示表格栏目有了明显变化,即不再公示通过者的家庭财产和可支配收入信息。至此,有关通过者“零资产”的情况也彻底“消失”。有市民直接指责,主管部门不公示这些内容,是回避焦点,掩人耳目。 昨日,南都记者就此致电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其礼等四名官员,对方或拒绝解释相关问题或未接听电话。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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