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建议开征住房空置税
在今起开幕的江苏省“两会”上,民革江苏省委将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尽快开征住房空置税(费)。
征空置税优于征房产税 这份提案指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投机、投资盛行,许多人买房后并不居住也不出租,加上开发商捂盘惜售,形成了大量的空置房。 提案认为,相对于普遍开征房产税,对空置房产征税或收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阻力较小,且有利于进行精准调控,不会引起房地产市场非理性波动,征收成本也较低,是一个较好的政策选项。 提案建议正确把握住房空置税(费)的目标,合理界定空置房定义和空置税(费)的征收对象,尽快开征住房空置税(费),以抑制房产投机,扩大住房供给,保障合理居住需求。 出租房免征空置税 对于空置房的界定,民革江苏省委认为,“应是指具备了使用功能并处于空置状态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已经竣工,具备验收、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书资格,超过一定期限的未售房屋或在售房屋属于空置房;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已交付房屋,具备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条件,未自住也未出租的房屋属于空置房。” 民革江苏省委特别指出,对于出租的房屋可以免征空置税(费)。但是必须严格执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业主必须提供经过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能免交住房空置税(费)。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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