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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敦促央企投身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1/5/4 8:04:00
来源: 东方早报
  

  国资委《通知》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徐晓林 早报资料

  保障房,再一次被放到央企的篮子里。

  国资委网站5月3日公开了一份4月2日即已下发的政策——《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示,有关央企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同时,《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清退令”作废?

  鉴于外界普遍担忧保障房的资金来源问题,国资委发布上述《通知》的初衷可算良苦。但争议仍在所难免,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是否有资格参与保障房开发建设。《通知》对此未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被要求介入保障房建设的央企大体可分为五类。除了上文提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四类分别为: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建设企业、建材企业、矿区企业。

  此前的2010年3月,央企大肆杀入房地产行业,引发市场关注,国资委随即出面干涉。当年3月18日,国资委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必须退出房地产业务。同年3月22日,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按照这一时间节点,78家央企应该在当年4月13日前公布自己的退出方案。

  不过,直至2010年12月16日,国资委房地产“清退令”之后首家清退房地产业务的央企——中远集团才浮出水面。2011年2月22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去年已有14家中央企业退出,“2011年预计有20多家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

  非央企不可?

  外界的第二个疑问是,选择手中有很多土地的央企建保障房,这一做法是否合适?

  中原地产上海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称并不是“十分合适”: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央企建保障房最终供应给谁,是企业内部还是面向社会供应。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遴杰指出,保障房这块真的没有利润,那么央企是做活雷锋;若保障房有利润,为什么一定要央企来做?事实上,应当让央企做减法,而不是加法。保障房的资金缺口用金融手段来平衡,以后贴现,都要算一个明账。加上国家的补贴,加上使用者的资金,最终都是要平衡的。应当把保障房市场化、公开化,让央企做反而会占用空间。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保障房是有利润的,不会让企业亏本。以往的利润空间在4%至6%之间。所以,谁搞保障房地都便宜,谁搞都是一个政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昨日在电话中则匆匆地说,很多地方以市场价四分之一的价格配售商品房给公务员,所以把所有公务员的房子原价回购再以市场价卖出,保障房的资金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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