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商业立项房屋不得按住宅设计-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商业立项房屋不得按住宅设计
发布时间:2011/5/17 8:27:57
来源:北京商报
  

  针对住宅限购令后,部分商业立项房屋趁调控漏洞充当住宅售卖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下月起商业立项房屋不得按住宅设计,同时须在销售过程中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内容。

  根据《通知》,商业立项房屋的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

  事实上,在住宅限购令出台后,由于不受限购等调控措施的监管,许多商业立项房屋频频打着“商住两相宜”的旗号大肆充当住宅售卖,“精品商住房不限购”等宣传短信频频出现在购房者的手机里。

  “在现在的情况下,商业立项的房屋被打着商住两用的方式销售,最大的问题在于普通购房者在不了解商业立项房屋当住宅购买后存在的种种风险。”链家地产市场部首席分析师张月指出,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商业立项房屋的使用年限等与住宅有很大不同,使用成本更高;二是在住宅限购令后,不少投资、投机资本蜂拥至商业立项房屋,炒作风险已经开始显现。

  为此,《通知》明确提出,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划、规范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商业、办公类项目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并严格登记管理。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要以界限固定、可独立使用、并有明确惟一编号的房屋作为登记基本单元,禁止以虚拟、划线分割的形式对房屋单元进行分割和登记。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委、国土局等五部门加强联合监管,查处违规销售及分割测绘行为,对违规项目不予规划验收等。

  对于外界关注的政策执行时间阶段,昨日公布的《通知》也予以明确:以项目申报测绘时间为准;对于在售项目是否纳入监管,相关部门表示将视情况而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