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介绍说,今年高档房价跌10%,量跌30%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介绍说,今年高档房价跌10%,量跌30%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5月28日说,重庆市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平稳推进,此项改革将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5月28日恰好是重庆试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时满4个月之际。 一位房地产业界观察人士昨日受访时认为,这是重庆官方对网络舆论的积极回应。房产税绝不是房地产行业“一时一地”的政策,而将对国内房地产市场带来目前尚难预计的深远影响。 据了解,近日有网络舆论称,“重庆开征房产税3个月,只收了60万—70万元的税,仅够买套房”,并因此得出“重庆开征房产税不得力”的结论。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28日对此予以紧急的回应。他公开澄清说,重庆房产税一年交一次,每年集中在10月份征收,今年房产税征收估计将超过1亿元。而且,房产税征收3个多月来,对高档房的约束作用已经显现,其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了10%。 他表示,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平稳推进。不过他同时坦陈,“重庆版”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重庆将全力把此项改革试点到位。不过至于哪些地方需要修改,黄奇帆并未作出说明。 他还表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重庆、上海两地试点后的“修改版”可能在全国推广房产税改革。 尽管此前被寄予厚望的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略有“瑕疵”,但是黄奇帆认为重庆楼市目前已出现三大变化。 一是开放商造高档房的积极性明显下降,以前开发商一拿到地就想建15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而今年重庆90平方米以下房屋开发量增加20%,而高档房、大房子的建设量下降;二是高档房的销售量下降30%;三是高档房销售价格下降10%,当然这些效果并非房产税政策单独所起作用,而是房地产综合调控的效果。 黄奇帆强调说,正是有了房产税,重庆市政府对高档房交易征税可以三管齐下:一是生产环节的增值税;二是交易环节的契税、营业税等;三就是持有环节的房产税。 据了解,今年1月28日,重庆、上海率先在全国试点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改革。按照重庆现行的房产税政策,根据2011年一季度的商品房交易水平测算,今年主城区交易的应税高档住房近万套,加上3464套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1.3万余套应税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 在谈到房地产调控这个更为宏观的问题时,黄奇帆认为,除了征收房产税外,还要有金融政策、供求关系、土地供应方式等多种调控手段。他表示,重庆市政府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多方位调控手段,保持重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楼市调控关键时刻,房产税试点扩围传言再起。 不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专家分析,按照税制改革的惯例,刚刚试点几个月的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应该主要还是观察试点效果。 至于传言下半年将推行房产税改革的北京,一位担任北京人大常委会顾问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了解,北京并没有明确要试点的消息,他认为起码年内北京不会试点。 “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对原有房产税暂行条例并没有修改,实际上房产税试点对住宅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和现行法律相冲突,有违税收法定原则。”一位财税领域专家对本报记者分析。而从试点3个月的效果来看,也并不理想。 扩围时机不成熟 北京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是否真实,至今没有官方出面表态,任由媒体证实或是证伪。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房产税征收范围年内很难扩大范围的判断可能性更大。虽说房产税试点扩大势在必行,但试点的扩大肯定是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而如今,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百日遇冷,很难说有多少经验可遵循。 记者获得的消息显示,除了上海和重庆,今年将不再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主要精力是继续完善房地产批量评税,并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上应用。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从目前上海及重庆两个城市开征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的影响复杂、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征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所以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秦虹认为,如果试点城市能够在税制设置和征税机制方面取得经验,且能让普通居民了解房产税对合理的自住需求基本没有影响,主要针对投资性需求,那么房产税在全国的普遍开征才有基础。 之前,本报记者从国税总局内部人士处得到的消息则是,试点方案出台之前,财政部、住建部和国税总局曾确定在适当的时候组成调研组深入考察,但目前这一工作尚未启动,具体试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并没有提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国税总局局长肖捷都表示,目前向全国范围内推广房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仍需要积累经验。 需理顺法律关系 事实上,在业界看来,房产税试点是否扩大范围,不仅仅要看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情况,先修改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理顺改革过程中的法律关系,才应该是房产税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步骤。 即便是已经开展试点征收工作的上海、重庆,其房产税征收的依据也只是“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而事实上两地对住宅保有环节征税和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非经营房产不征税,存在相互冲突,严格说来不符合税收法定原则。 有接近政府部门的专家表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看法是,若在上海、重庆之外的其他地方进行房产税试点,应该首先解决法律依据方面存在的缺陷。 早在2010年上半年此轮房地产调控开始时,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研究的物业税的推出存在太多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于是物业税借道房产税成为政策选择。 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经营性房产需按照房产原值或者租金缴纳房产税。对于居民自住性住宅实行免征优惠,当时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财税部门开始研究房产税的修订问题,主要方向就是将个人保有的住宅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 此后,虽然房产税改革推出试点,实现了试点城市部分保有环节住宅征收房产税。但是房产税暂行条例并没有修改,等于已经启动的改革和现行法律相冲突,不符合税收法定原则。 另有观点认为,房产税试点扩围除了必须理顺法律关系,至少还要再过三道门槛:区分“房产”与“地产”、改革房产会计评估制度以及有效甄别征税对象。 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也在参与学术讨论时指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法律依据方面的确存在问题。”一位地方财税系统的官员对记者分析,上海、重庆的方案很可能和国税总局的想法差异比较大。 一位二线城市地方税务部门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其所在城市已具备征收条件,但并没有听说国税总局今年有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的考虑。 日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订,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房产税“靴子”落地重庆,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房产税率若为1% 房价将下跌20%? 千呼万唤的房产税终在重庆始出,虽还没公布具体征收细节,但其对于市场房价的影响已然成为焦 点。有观点认为房产税或将成为楼市调控的重磅炸弹,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则称房产税无法抑制高企的房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的开征将使得土地面临巨大的跌值风险。如果按照市场预测,以房屋评估值的1%来征收,对房价的影响则会很明显。“1%是一个很有力度的税率,将会致使房价下跌20%。” 而重庆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伟则表示,重庆对高档商品住房开征房产税,从短期来看,对于抑制高档商品房消费会有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来看,重庆经济发展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商品房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针对高档商品房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大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征收房产税对房价究竟会产生多大的作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还要看征收面有多大,对供求关系影响多少。征收房产税更多是通过间接的关系影响房价。 房产税重在完善财税制度 非简单的市场调控工具 在关注房产税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的同时,也有专家呼吁,在开征房产税起步之初,应重在完善地方的财税制度,而非把房产税看成简单调控市场的工具。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总体上看,重庆现在的房价还不高,市场供应很充分,市场上投机和炒作的成分还不多,不像沿海城市那么严重。房产税应该向长期的制度建设的方向努力,为更广泛的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 “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还面临如何确定的问题,都有赖于对房产税价值的科学判断。”刘洪玉认为,起步之初,如果把开征房产税弄的太复杂,则会更难操作,更难取得共识。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邓涛也认为,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完善财税体制,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房产税大势所趋 部分城市先试全国逐步推行 无论从完善税制,还是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已是大势所趋。在重庆开启房产税的破冰之旅之后,上海是否会成为第二?上海房产税,此前官方说法见诸于去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五条显示“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据有关方面人士介绍,上海仍在积极做准备工作,包括住房查询系统等技术准备。 另外,有关方面表示,目前上海房产税的方案已报北京,等待相关部门审批。“一旦通过,发号令一响,我们就开始做。”不过,对于广大市民关心的房产税具体征收标准,有关方面明确表示暂不能透露。 针对房产税的可操作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在中国特色的改革过程中,只能通过部分城市先试先行的方式实行,他鼓励重庆或者上海等城市率先迈出改革步伐。“只有部分城市先行先试,接下来才能更加理性地改进和完善这个制度框架。” 重庆的破冰之旅之后,房产税会尽快在一线城市,深圳、广州、北京、上海铺开。继而会有一部分二线城市拉入,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展开。曹建海对能否全面顺利开征心存疑虑,“房产税的推广必定会受到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他们会以政府收取税收过多,易滋生腐败为借口反对房产税。” “物业税一定要有差别的征收,主要应该针对有超大面积高档住宅的富有人群征收,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应考虑免征。同时,政府可适当减免其他环节的税收,避免有加重税负之嫌。” 曹建海说。 房产税真的能降房价? 一季度重庆和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但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收入仅70多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款仅为百万元左右,房产税的效用被各界怀疑。 但这并未让国家停止房产税探索的脚步。据本报了解,国家重点监控的40大中城市6月底将基本完成居民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住建部的部署,10月前,这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 于是各个城市加快了步伐。 4月15日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组在青岛督查时,对于该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肯定,提出可在全国推广。青岛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人士表示,预计6月底前完成土地、房产历史数据迁移整理,8月底前实现全市存量房交易登记备案。 也有部分省市超过住建部的要求,安徽省规定今年年底,除了并入全国联网的城市外,安徽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须实现与17个市联网互通,届时,在合肥也能查询到黄山、池州等地的个人房产记录。 压力之下,不少地方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纳入考核。 山西省规定,除了房价上涨控制不力,保障房建设不力外,各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政府一把手也将被约谈、问责。 浙江宁波则下发《宁波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宁波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督促、激励各地注重联网工作的开展,确保宁波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全国的联网。 “除了第一批40个城市之外,估计2012年第二批、第三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将会如数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大部分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可行性非常大,这为未来房产税在全国铺开征收提供很大方便。”上海一位地产商告诉记者。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则表示,短期内看,房产税的探索应该是以巩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效果为主,短期内推开的可能性不大。 “目前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逐步并网,肯定是为将来房产税的全国铺开做准备的,这点毋庸置疑,这个系统要建设成,全国人民离房产税就更近一点了。”陈表示。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今年1月27日,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于当月28日正式试行。据报道,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因此,有人质疑试点城市房产税征收规模过小。 如何评价房产税试点是否成功?对此,秦虹表示,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 她解释说,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抑制高价房的政策意图很明确,房产税还都没有涉及存量住房,且两个城市都实行了差别化的税率,这个差别化的税率并不是依据持有房屋的多少划分的,而是针对房价的高低设立的,如在上海,本市居民新购的第二套商品房,按平均房价的两倍为界,分别实行0.4%和0.6%两档税率。在重庆购买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的,按前两年平均房价的3倍、3至4倍和4倍以上,分别设定了0.5%、1%和1.2%三档税率,本市居民购买普通住宅不征税。 秦虹说,如果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收得少,只能说明价格高的住房卖得少,这意味着高价房的需求低,那么高价房的价格上涨的概率就小,如果高价房的价格不涨,低价房的价格上涨空间就不大。据了解,重庆市今年应税高档房的成交价同比已经下降了10%。目前还没到截止的征收时间,如果一个试点周期结束时,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方案的政策意图实现得越好。 房产税间接降房价 秦虹认为,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一个地方房价的涨跌最终还要看供求关系。如上海市在限购政策和房产税两重政策的影响下,一季度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了25%,主要是投资性需求减少,重庆市自开征房产税试点以来,高档房的成交占总成交量同比下降了27%。 她表示,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是为调节财富分配,有利于缓解由于房价上涨引发的居民财富差距加大的社会积怨,有利于约束投资性和奢侈性购房需求,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挤出空置房源,节约社会资源。 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秦虹说,由于我国过去没有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民众普遍对开征房产税的认识不足,质疑声较多,而房产税又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的影响复杂,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征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所以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如果试点城市能够在税制设置和征税机制方面上取得经验,且能让普通居民了解房产税对合理的自住需求基本没有影响,主要针对投资性需求,那么房产税在全国的普遍开征才有基础。据新华社电 ■马上就访 挤走炒房资金才算真成功 对于秦虹“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越成功”的说法,中央财经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教授表示,如果因征房产税而导致高档房需求锐减,开发商大幅减少这类房产的开发,销量也同比降低,相应导致房产税收得少,那么确实说明政策意图基本达到了。但如果开发商还在大量开发高档房产,只是卖不出去积压在手里,或者捂房惜售,那么就不能说政策取得了全面的成功。 该教授进一步解释,开征房产税最直接的意义,就是要提高房产拥有者的持有成本,起到打压炒房行为、降低房价的目的。如果能够把炒房资金转移到其他投资渠道,并把炒房者手中囤积的房产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挤出来,使得试点城市房价有所降低,那将是真正的成功。从住建部透露出的信息看,相关试点城市炒房资金正逐渐转移到其他渠道,因此,在这个方面新政应该是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实现使房价普遍降低的目标,仍任重而道远。 他还表示,房价飙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各地高价拍卖土地,如果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单靠扩征房产税就想达到最终降低房价的目标,将比较困难。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 家居装修
![]() |